近年来,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疗纠纷引发的“医闹”事件时有发生。2019年12月24日,民航总医院杨文医生遭到患者家属暴力伤害,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该事件引发了社会的极大关注。
为深入了解有关“医闹”诉讼纠纷的现状,本文使用“北大法宝”司法案例数据库的检索分组、聚类统计等功能,统计出与“医闹”相关的司法案例共计420例,主要从与“医闹”相关的司法案例数据的分布情况、案例特征等方面进行统计分析,以期为关注研究此类诉讼的各界人士提供参考。
一、与“医闹”相关的司法案例分布情况
(一)案由分布
与“医闹”相关的420例司法案例中所涉案由包括民事、刑事、行政、知识产权、国家赔偿及执行类。其中,民事类最多,有315例,总体占比为75%;刑事类次之,有84例,总体占比为20%;行政、知识产权、国家赔偿及执行类均较少,依次有14例、5例、1例、1例,共计21例,总体占比之和为5%。
图1 案由分布
1.民事案由
与“医闹”相关的315例民事类司法案例中,涉及6类民事案由。其中,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数量最多,有177例,总体占比为56%;其次是人格权纠纷,有75例,总体占比为24%;再次是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有38例,总体占比为12%;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物权纠纷及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均较少,依次有13例、7例、5例,共计25例,总体占比之和为8%。
案例数量最多的侵权责任纠纷类案由中,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有150例,总体占比高达85%。其余案由案例数量均在20例以下,总体占比之和为15%。
图2 民事案由分布
2.刑事案由
在84例刑事类司法案例中,涉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渎职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危害公共安全罪7类案由。其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最多,有64例,总体占比为76%;其次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有11例,总体占比为13%;其余案由数量均在10例以下,总体占比之和为11%。
图3 刑事案由分布
3.行政、知识产权、执行、国家赔偿案由
通过上述统计可以看出,与“医闹”相关司法案例主要集中在民事类和刑事类案例中,但行政、知识产权、执行和国家赔偿类案由中也涉及少量的相关案例,这四类案由案例总数为21例,其中行政类案例14例,总体占比为66%;知识产权5例、国家赔偿以及执行各1例,总体占比分别是24%,5%和5%。
图4 行政、知识产权、执行、国家赔偿案由分布
(二)参照级别
从参照级别来看,经典案例有2例,均为人民法院报公布的案例,1例案例系工伤行政确认的行政案件,通过“医闹”方式向院方施压得到赔偿后迅速火化尸体,致使无法查明劳动者死因的具体原因,由申请人承担不利后果;另1例为“医闹”行为的刑事罪责,“医闹”达到犯罪构成要件的,可以按寻衅滋事罪定罪量刑。
法宝推荐案例有169例、普通案例有249例,其中民事案由最多,共计315例,主要涉及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图5 参照级别
(三)法院级别
除最高人民法院外,其余各级审理法院均涉及与“医闹”相关的司法案例。其中,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例数量最多,有249例,总体占比为59%;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例数量次之,有157例,总体占比为37%;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例数量有12例,总体占比为3%;专门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例数量最少,有2例,总体占比为1%。
图6 法院级别
(四)地域分布
与“医闹”相关的司法案例主要来源于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审结的案件,地域分布广泛。其中广东省案例数量最多,有43例;湖南省次之,有32例;河南省、北京市、浙江省、四川省、安徽省、云南省及江西省与“医闹”相关的案例数量较多,均在20例以上,分别为26例、23例、22例、22例、21例、20例和20例;其他省市法院审结的与“医闹”相关的司法案例,均在20例以下,共计191例。
图7 审理地域
(五)审结年份
与“医闹”相关的司法案例审结年份最早为2008年,2013年之前涉及“医闹”的案例数量较少,不足10例,2014年之后数量上升较为明显,增加到35例以上,2017年数量达到最高,有68例;之后与“医闹”相关的案例数量开始下降。
图8 审结年份
(六)审理程序
与“医闹”相关的司法案例涉及一审、二审、再审、执行和其他审理程序。其中一审数量最多,有249例,总体占比为59%;其次是二审有155例,总体占比为36%;再审有14例,总体占比为4%;执行和其他审理程序最少,共计2例,总体占比之和约为1%。
图9 审理程序
(七)文书类型
与“医闹”相关的司法案例涉及判决书、裁定书和其他文书。判决书数量最多,有385例,总体占比为92%;其次是裁定书,有34例,总体占比为8%;其他文书仅有1例,总体占比不足1%。
图10 文书类型
二、与“医闹”相关的案例特征分析
(一)“医闹”主体
通过对“北大法宝”司法案例数据库中涉及“医闹”的420例司法案例分析可知,“医闹”主体是患者、家属及其亲朋好友的司法案例有288例,总体占比高达69%;主体为医患两者之外的第三方司法案例有25例,总体占比为6%;其他类主体司法案例有107例,总体占比为25%。
图11 “医闹”主体
(二)“医闹”方式
常见的“医闹”的方式主要有侵犯医疗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殴打医疗工作人员、跟踪医疗工作人员等)、在医疗场所举办丧葬活动(医院设灵堂、违规停尸、焚烧纸钱、摆放花圈等)、破坏医疗场所设施(打砸财物、破坏医疗设施)、在医疗场所滞留(在诊室、医师办公室、领导办公室内滞留、阻碍他人就医等)及其他方式,经过统计分析,符合以上“医闹”方式的案例分别有78例和36例、26例、8例、272例,总体占比依次为:19%、8%、6%、2%、65%。
图12 “医闹”方式
(三)与“医闹”相关司法案例的法律依据
与“医闹”相关的司法案例的420例司法案例中,引用法律与司法解释共计597部。其中,引用次数在100次以上的法律及司法解释有4部,总体占比约为0.6%,引用次数在21至99次的法律及司法解释有8部,总体占比约为1.3%;引用次数在10至20次的法律及司法解释有7部,总体占比约为1.2%;引用次数在10次以下的法律及司法解释有578部,总体占比约为96.9%。本报告对引用次数在10次及以上的法律与司法解释进行统计。
图13 法律依据的引用情况
序号 | 法律名称 | 引用频次(次)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304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 211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106 |
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100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88 |
6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 83 |
7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57 |
8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 55 |
9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 43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28 |
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 22 |
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 21 |
13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 17 |
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16 |
15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15 |
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11 |
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10 |
18 | 卫生部关于印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通知 | 10 |
19 |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 10 |
表1 法律依据的引用频次
三、报告综述
通过对与“医闹”相关的司法案例的分布情况及案例特征的统计分析,本报告做如下综述:
(一)涉及案由类型广泛,主要集中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类
与“医闹”相关的司法案例案由多样,所涉案由包括民事、刑事、行政、知识产权、国家赔偿及执行类。其中以民事类最多,有315例,总体占比为75%,具体包括侵权责任纠纷,人格权纠纷等5类案由,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类数量最多,有150例,总体占比为48%。
(二)“医闹”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因对治疗方案与治疗结果有不同的认知而导致的纠纷,是基于医疗行为的风险、医学水平的局限、疾病的难度、患者体质特殊、医院的过错所发生的。医疗纠纷的主体是患者及其家属,没有医患两者之外的第三方的介入,而发起医闹者可能为患者、患者亲属、受雇于患方以非法获利为目的的组织或个人,有医患两者之外的第三方的介入,社会危害性更大。因此,“医闹”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医疗纠纷。
(三)引用法律与司法解释597部,《民事诉讼法》次数最多,达304次
与“医闹”相关的司法案例引用法律与司法解释597部。其中,引用次数在100次以上的法律及司法解释有4部,分别是《民事诉讼法》引用304次、《侵权责任法》引用211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引用106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引用100次。
* 研究组成员:李等霞、高亚丽、常小乐
策划及审稿:訾永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