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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法律与人工智能

   
2018-09-29阅读(56
小编抽丝剥茧,为大家介绍法律工作的演化趋势以及知识创造和传播的七种模式。

作为法律科技行业的深度观察者之一,理查德·萨斯金继《明日世界的律师》之后,于2016年又推出了新书《专业人士的未来》。直到今年4月份,中文版才公开出版。笔者也是在第一时间阅读了这一著作,利用空余时间提炼了书中最精华的部分,形成短文分享给大家。我将会抽丝剥茧,为大家介绍法律工作的演化趋势以及知识创造和传播的七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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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将如何改造法律人士的工作呢?


理查德在书中归纳了专业工作的演化趋势模型:专业工作将沿着手工艺制作—标准化—系统化—外化化的趋势往前发展这一套模型同样适用于法律专业工作。


1、手工艺定制

首先是手工艺定制阶段。专业人士都是手艺人,利用他们各自的实践经验,通常还需要高度的耐心和专注,每次都会根据情况从零开始制作方案,针对客户或者顾客自身的特定情况打造服务内容。

2、标准化

第二阶段是标准化,通过模板、先例的应用省去一定程度的重复工作。标准化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程序上的标准化,即通过核对清单、程序手册等标准指南提供程序上的标准指引;另一种则是实质上的标准化,即通过可重复使用的标准形式文件规范内容。

3、系统化

随着技术不断进步,专业工作领域将引入越来越复杂的标准化手段。此时进入第三阶段,专业工作变得系统化。标准化的主要目标是减少各种工作量,引入可重复的常规手段,而系统化的主要目标在于把更复杂的技术应用到这些工作中去。

4、外部化

而在第四个阶段,实践知识将被外部化,人类专家的实践知识将可以被非专业人士在线上获取,专业人士自身作为中介的意义将越来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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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创造和传播的七种模式


1、传统模式

所谓传统模式,是指由人类专家提供的实时的、需要面对面互动的,工作报酬基于所花费的服务时间的工作模式。这也是目前各种专业服务主要都采用的方式。传统模式下,实践经验以个人专家的经验和培训作为基础,而专家的实践经验又来自于自身的工作经验积累、行业内学术圈发布的数据、机构内部的知识储备或者业内广泛使用的信息系统。


传统模式适合针对特定客户的定制化需求的业务场景,这种场景下专业服务往往需要通过面对面讨论、演示、书面报告或者电话视频,由人类专家采取一对一的形式来完成。这种模式下积累的实践成果往往无法复用。这种模式下的专业服务是被动的,也就是说主动权掌握在客户手里,是否需要外部专家的帮助由客户说的算。但专业人士保留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目前大部分的律师事务所都是采取这种工作模式。


2、专家网络模式

专家网络模式是创造和传播实践经验的第二种模式。与传统模式相似,实践经验仍然来自于人类,业务场景仍然是针对特定客户的特定需求,先匹配后生产。这种模式下积累的实践经验也往往无法复用,专业服务响应也是被动的。


它与传统模式的区别在于,一是匹配人数上,不止一位专业人士参与其中,他们是流动的、互相沟通的,轮流针对客户的需求提供自己的服务;二是人员构成和人员关系上,专家不再单枪匹马工作,他们有相对稳定的组织和团体,加入专家网络以虚拟团队的形式一起工作。专家网络的规模和构成有以个人身份参与的,也有大型团队,团队成员之间有时是互相协作性质的,但更常见的是竞争关系;三是工作场所上,专业人士通过互联网而非实体机构,正式或非正式地聚集在一起。和传统模式相比,专家网络模式打破了时空的限制,服务成果不需要和客户面对面交付,服务变得即兴、需要迅速响应,专业人士变得“随时待命”或“仅在需要时出现”。在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上,除非协议明确约定转移所有权,否则专家网络里的人们大多会保留服务内容的知识产权。

国内的法律电商网站,比较出名的品牌如赢了网、亿律、牛法网是这类模式的代表。

 

3、专业人士助理模式

专业人士模式是创造和传播实践经验的第三种模式。与传统模式相似,助理模式的服务通常也是被动等待召唤,通过一对一咨询方式完成服务,互动通过人类来完成,可能以即时对话形式,也可能以专门的文档或建议来交付。实践成果通常也无法被复用。

 

其与前两种模式的不同之处在于,服务提供方不是专家,而是在专业领域内经过培训的初级人员。这些人员在没有指导的情况下无法独立可靠完成所有工作,但其可以借助那些通常由专家设计的程序和系统,以此大幅提升他们的服务质量。专业人士助理模式下,实践经验是一种组合,助理们的技巧加上标准化、系统化之后的专业知识。实际交付服务的人类助理比起传统专家来说,通常更具备成本优势。除此之外,助理模式要求专业人士投入精力来准备流程、开发系统。通常助理们的服务是按固定费用,而不是计时方式计费的。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将会由开发程序系统的专家和提供服务的助理共同享有。

 

为助理提供支持的技术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技术类似于传统模式,对传统咨询流程进行自动化改造。国内比较有名的品牌如元典、法蝉、金助理等。第二类技术,超越自动化现有流程的程度,为助理提供可以部分复制人类专家能力的高级系统。随着时间积累,这些系统会变得越来越强大。待时机成熟,助理的知识就由机器来创造。国内外比较有名的品牌如Ross、法狗狗、法小淘等。

 

4、知识工程模式

知识工程是创造和传播实践经验的第四种模式。与传统模式相似,知识工程模式有时也是被动响应型服务,但理论上其可以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服务形式,比如发布在线提醒或者风险预警。

 

帮助实现知识工程模式的技术是属于创新性的,其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实践经验分享方式。知识工程模式与传统模式、专业人士助理模式相比做出了重大的改进。人类专家所给出的知识通常缺少结构性,也比较随便——基于经验。但通过内省思考,在知识工程师的帮助下,他们会发现知识原来是可以被设计成模型的。从专家身上总结的经验也被加到系统里,与之前已经录入的书面知识一起,供资历较浅的专家或者外行人士查询。知识经验经过系统梳理发布到网络上就成为了一种共享内容,可以被反复利用。

 

在知识工程模式下,实践经验通过在线自助方式进行交付和传播。用户不需要和人类直接接触,就可以自行取用系统里的实践经验。知识工程模式实现了一对多的专业服务交付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实践经验相关的知识产权通常属于那些搭建平台的人。

 

国内的北大法宝、威科先行、法信等法律信息服务平台目前采取的是这种创造和传播实践经验的模式。

 

5、经验社区模式

经验社区模式是创造和传播实践经验的第五种模式。经验社区模式的一种方式是类似于Wikipedia和Linux的运作模式那样,借助从前受过专业服务的人或者靠自己钻研解决过问题的非专业人士的力量协同编辑。另一种方式是问题和挑战出现之后,向众多社区成员发出召唤,每个成员为解决问题做出适度贡献,也就是众包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传统的顾问被去中介化了。实践经验的交互通常参照一对一的服务,但当经验公之于众之后,它就转化成多对多的服务。虽然人类还扮演着社区的核心,负责内容生产,但最终的交付肯定是在线的,不需要人类参与了。内容本身此时成为一种共享资源,社区成员对内容会积极出力,也会经常从中取用内容,内容开始以公众资源形式存在。

 

目前国内采取这种模式的平台比如知乎、在行一点,老到等。

 

6、内嵌知识模式

内嵌知识模式是创造和传播实践经验的第六种模式。内嵌知识模式需要将实践经验提炼成某种形式,再把它构建到机器、系统、流程、工作方法、物体甚至人类和动物中去。这种模式让知识变成某一主题的组成成分,或者主机的一部分。这一模式下的大部分技术都是高度创新性的,其改造了知识的存在形式和应用方式,实现了技术发明前完全不可能或者无法想象的效果。

 

和知识工程模式不一样,内嵌知识模式的知识并不存储在某种在线系统里供人取用,而是已经被设计嵌入到环境里,知识有时候被存储在本身已经联网的物体上。因为每个系统都将被安装到许多个主体上,这又实现了一对多的服务,知识集合可以被重复利用多次。在这种模式下实践经验既不由人类来交付,也不以在线的形式存在。在内嵌模式下,交付机制及其内嵌的一般知识的所有权,很有可能保留在经销商的手里。

 

内嵌知识模式比较有代表性的例子是智能建筑,它们安装有传感器和系统,能够按照环境法案的规定去测定并调节室温,这样就不用麻烦律师和合规专家了。就在本月,澳大利亚最大的国家级科研技术研究机构邦联科学与工业研究组织旗下Data61联合IBM和Herbert Smith Freehills律师事务所合作,着手建设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平台——澳大利亚国家区块链(ANB)。通过这样一个平台,律师和企业都能有效使用智能合约,其还可以实现与物联网设备的关联。

 

7、机器生成模式

机器生成模式是创造和传播实践经验的第七种模式,也是最后一种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实践经验由机器而非人类生成。虽然内容生成模式非常清晰,但如何进行传播却不那么明确。

 

基于机器生成内容的服务可以是一对一,也可以是一对多的。这些系统所生成的实践经验能够为人类专家或他们的助理所用,同样也可以被某种在线服务、某些内嵌模式所采用。机器的所有者,可以决定是否要向用户收取内容的使用费。

 

刑期自动预测、胜诉率自动预测、判决自动生成、新闻自动生成类的应用采取的就是这种模式。

 

过去未去,未来以来。有些模式虽然离我们还很远,可能十年才能普及,如智能合约,但有些模式已经被成熟地应用到我们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如专家网络、知识社区、知识工程。技术是人的延伸,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是人脑的延伸,人工智能替代的永远是工作和职业,而不是具体的人。作为专业人士,面对正在发生以及即将来临的信息革命,与其被动适应,不如积极采用行动,成为新兴知识创造与传播模式的参与者、建设者甚至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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