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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精选:“双11”剁手妙招、躲坑技能通通给你 更有司法案例做参考

责任编辑:xieyw     资料来源:北大法宝V5数据库
2016-11-10阅读(0
说到11月11日,光棍节的气息越来越淡,取而代之的是双十一剁手节,可堪称疯狂,只说2015年的天猫“双11”,就共创下包括手机销量在内的9项吉尼斯世界纪录。今年的“双11”在即,各位的精神、钱包以及购物车是否准备好?小编在此温馨提示,要!谨!慎!毕竟这种疯狂的举动是要有技巧和风险的呀~

快!准!狠!掌握 剁手妙招助力秒中

1.看准、收藏,扔进购物车

小编没有经历过双十一凌晨抢购的疯狂,但是对上学时候宿舍楼里当时的“狼哭鬼嚎”记忆犹新啊,拼的就是时间和速度!所以一定要提前看好挑好,以便快速购买,那时候就是所谓浪费时间就是浪费金钱。

2.有疑问,提前咨询

买东西的人那么多,咨询的人也不会少啊,一个客服要应对辣么多的人,回复时间可想而知。为了不耽误咱们顺顺利利剁手,提前咨询好相关问题,一切妥妥的。

3.饭要吃饱,钱要充好

“剁手”除了技巧之外,拼的是人力和财力。首先,吃饱晚饭,或者准备好宵夜,不能让战役败在军粮上。然后,提前算好总额,准备足够的资金,关键时候借钱或者转账就尴尬了。

4.设备强,网速快

剁手,得有“刀”啊,准备好钱之后就是设备了,搬台性能好的设备,检测好WiFi,由此来保证我们剁手花钱的速度。

5.抢红包,优惠不嫌多

点进各种电商网站,红包、优惠券也会铺天盖地,看清金额和使用条件,“剁手”抢购时记得使用,优惠那么多,再优惠一点又怎么样。

6.一年一度,贵的优先

到这时候了估计大家的购物车里塞得满满的,可是从哪下手是不是很迷茫?简单点,“双11”一年一度,机会难得,趁着机会先买贵的,便宜的后买。

 

陷阱多多,小心提防,掌握躲坑技能

1.红包礼券多,使用门槛高、几率小

除了“双11”基本折扣,许多电商还会有红包优惠券,但是使用起来并不方便,适用条件高。因此,抢购之前,弄清楚红包优惠券使用条件,并且坚定自己购买意向,切忌为到达使用条件而盲目购物。

2.先涨价再打折,实际优惠并不多

许多商家打着优惠旗号,声称大幅度折扣,实际上是对部分商品涨价后才折扣,所以最终的价格并不会有优惠。为此,我们可以针对部分商品到实体店或者官网查看官方价格,进行对比,或者对该商品对比不同电商网站的价格。

3.以次充好,以假乱真

折扣、低价商品不免会有假货、次货鱼目混珠,损害经济利益之外也可能造成身体伤害。为此,在旗舰店、官网等信誉度店铺购买以保证质量和服务,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4.预付定金退还

网上部分商家设计预付定金制度,商家同时又规定,如预付定金后在一定时期内消费者不支付尾款,定金归商家。如是商家原因不发货,则只退回定金。实际根据《合同法》规定有关经营者须两倍退回定金。

5.“特价”商品缺货

消费者为了购买“特价”商品,往往会购买店铺内其他商品凑单包邮,而“特价”商品往往最后不能达到手里,商家以“缺货”、“备货不足”理由搪塞,因此,下单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购物凭证,以便侵权后举报维权。

6.不明链接、二维码盗取个人信息

骗子会以系统故障没有支付成功为由发送链接或二维码,盗取银行卡信息。要辨别正规购物网站,检查该网站首页有没有红盾工商标志或ICP经营标志或该网站有没有公布详细的经营地址和电话号码或该网站的注册信息。不要轻信发来的链接或二维码。

7.物流运费有猫腻

网购运费其实也暗藏着“猫腻”。有不少消费者爆料称,促销商品很低价,运费却是“天价”。消费者购物前应与卖家就送货时间、运费支付、退换货手续等问题达成协议,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消费者在收货时应先验货再签收,遇到不让验货的情况应当拒绝签收;发现货物有损坏或货单不符合时,可以拒绝付款

 

“双11”网购司法案例作参考

1. 徐丽丽诉淮安市威特日用品公司网络销售有奖竞猜合同纠纷案

【案情概述】

被告威特日用品公司在淘宝网上开设杜拓天猫旗舰店,于2014年在淘宝网上为“双十一”大促销举办“猜营业额,得iphone6”活动,活动规则明确规定:只有拍下1元定金并且在“双十一”当天购物才有资格参与竞猜。原告拍下了1元定金,订单号 848113367421019,并且在“双十一”当天购买了商品,订单号856300905231019。竞猜活动中原告的竞猜结果也最为接近,应得一等奖,获得奖品iphone6一部。但被告公布中奖结果将未拍得1元定金、本应无权参与竞猜的两名消费者确定为第一名和第二名,而将真正应得第一名的原告确定为第三名,同时被告对第一名、第二名中奖者又以未拍到1元定金为由拒绝发放奖品,取消了前两名的中奖资格。据此,原告也当然的成为一等奖的获得者,应获得奖品iphone6一部,但被告仍只向原告发放了第三名的奖品。为此,原告与被告多次交涉,被告拒不理睬。故诉请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按其活动规则规定确定原告为一等奖获得者,并兑现给原告奖品iphone6一部或其折价4000元,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裁判摘要】

经营者通过网络发布有奖竞猜活动要约,消费者按照要约规定的条件作出有效承诺的,合同即成立并生效。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兑现奖品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审判结果】

被告淮安市威特日用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徐丽丽奖品iphone6手机一部或支付4000元。

 

2. 李书进诉郑州市大源之地商贸有限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情概述】

原告于2015年10月22日参加大源之地公司预定商品付定金活动,规则约定在2015年11月11日整天每个时间段11分11秒付尾款即可享受免单。在参加活动之前,原告联系商家询问是否11分11秒付尾款就免单,没有名额限制,得到了商家明确的回答“是的”。原告在11月10日得知商家修改规则之后询问客服,得到的回复是以交易快照为准,原告的交易快照是没有名额限制的。但在11月11日18点11分11秒付款结束联系商家,询问如何免单退款,商家说在同月30日公布名单,每个时间段只限两个名额,并告知原告以交易快照为准,现在原告交易快照上明确没有名额限制,故要求免单退款,商家以网络被人攻击为由拒绝退款。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商家履行承诺并赔偿。天猫商城客服说承认旺旺聊天记录、交易快照,但原告向其投诉要求商家退款免单的时候,直接被天猫小二修改成退款退货,没有给出任何理由。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一、大源之地公司退还货款2529元,并赔偿三倍货款7587元,共计10116元;二、天猫公司处罚大源之地公司,扣除其店铺积分。

【裁判摘要】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即构成欺诈需要满足故意、欺诈行为、相对人陷入错误的意思表示以及相应的因果关系的四个要件。大源之地公司在与李书进订立合同前并无任何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情形,李书进支付定金的行为也非在任何虚假信息的误导下作出,而合同成立后,无论是支付尾款还是发送货物以及是否免单均是合同履行问题,以未履行合同即认定构成欺诈显属本末倒置。

【审判结果】

    被告郑州市大源之地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李书进货款2529元;驳回原告李书进的其他诉讼请求。

 

3. 姚爱武诉广州蚁群贸易有限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情概述】

2013年11月27日,原告在被告天猫公司的天猫网(www.tmall.com)看到被告蚁群公司所属的“创维蚁群专卖店”在售商品“顺风包邮skyworth/创维42e5dhr42寸led职能安卓4.0云电视42寸”,产品描述“一口价3299元,42寸活动价2899,42寸强劲三核”,产品宣传内容:“感谢亲门对蚁群的支持,双十一单日销售突破600万,位居大家电行业前列!我们在加班加点发货同时,价格亏本延续双十一价一天!没买到请尽快下单!全网第一优惠力度:下单立享特价2899元…全民疯抢,热销机型随时断货,犹豫一分钟,后悔一整年!还等什么!立刻下手吧”并称是“顶级标配,王者品牌”等等。被告蚁群公司称其为创维天猫专卖店销量第一,创维是中国液晶电视销量第一品牌。原告出于对创维品牌的信任以及活动优惠,购买了一台“skyworth/创维42e5dhr42寸led职能安卓4.0云电视”,原告支付了2899元,被告创维公司开具了发票。原告收货后发现产品存在且不限于以下欺诈行为:不是同一参数,属于虚假的商品说明,欺诈误导消费者;2899元价格并不是特价,在双十一之前涉案产品卖2699元且该产品在淘宝双十一的活动中仅卖2598元等,现起诉请求判决:1.被告创维公司退还2899元货款;2.被告蚁群公司、天猫公司赔偿8697元;3.被告天猫公司支付误工费1000元、交通费1000元、律师费3000元等;4.被告天猫公司承担诉讼费。

【裁判摘要】

关于原告提交的内容为天猫网站2013年11月27日对本案所涉产品规格的描述及宣传截屏打印件,被告不确认,但无举证反驳。本院认为,产品的详细情况及宣传应由生产商及销售商向消费者作出,也就是说,根据举证能力,对此的举证责任在被告,因此,被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本院对原告提交的截屏打印件确认,认定记载的即是被告在该日的宣传。其中“价格亏本延续双十一价一天”的字眼,容易让普通消费者理解为该日即按照双十一优惠价出售,而实际上,该日的价格为2899元,并非双十一的2599元,故可以认定被告蚁群公司虚假宣传,构成欺诈。

【审判结果】

被告广州蚁群贸易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姚爱武8697元;驳回原告姚爱武其他诉讼请求。

更多司法案例请见北大法宝司法案例数据库

 

法律做后盾,消费者权益有保障

网购中,消费者一旦与商家产生纠纷,可以先通过客服平台发起维权投诉,同时也可以采取向工商部门申诉举报、向消委组织投诉等方式维权。消费者要注意截取宣传网页,保留聊天记录,妥善保管订货单、发货凭证、发票等购物凭证。

消费者的具体权利、维权途径以及商家的责任义务等等可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常识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请见《法宝精选|每天都是消费者权益日 法律常识你要懂--附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争议焦点+案例要旨

“双11”是财力、体力和智力与电商的博弈,疯狂之余还希望能够保持着理智和冷静。节日嘛,凑凑热闹,开开心心就好。

 

(来源:北大法宝    责任编辑:谢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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